经查,举报反映的河道为如东经济开发区永丰河,受污染河段在永丰河太行山路桥东侧雨水排口附近,受污染河段长度大约200米,水面宽度10多米,事发时,受污染河水颜色呈乳白色。经问询调查,开挖取证,判断永丰河河水污染源为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公司。经查,2018年7月1日上午10时20分至10时48分,该公司工人在进行设备维修时,擅自用潜水泵将车间集水池内的约6立方米的内含天然乳胶的废水排入污水管道,因该公司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在厂内有暗管相通,导致部分废水流入雨水管网,通过雨水排口排入永丰河,永丰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河水受到污染。经查,该雨水排口系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非法新建。此外,检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废胶桶未设置危废标识,水处理污泥(一般固废)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环境违法问题。1.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受污染河水全部处置完毕,永丰河恢复贯通,河水正常。
2.如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超标废水、危险废物废胶桶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露天堆放水处理污泥、未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企业涉事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如东县环保局和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定期跟踪企业停产整治情况,确保处罚依法执行到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4.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公司已停产,已封堵两处私设管道,将露天堆放的水处理污泥存放至固废仓库。目前正在进一步排查环保方面的其他存在问题。
南通海门市四甲镇的金易橡塑有限公司、包场镇的海门南回橡胶有限公司、麒麟镇的麒麟橡胶厂,废气扰民,废水超标排放。6月29日当地政府要求橡胶制品企业停产整顿,这些厂没有完成整改继续违规生产。
海门市水,大气经查,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和南通展麒橡胶有限公司分别于6月1日、5月27日停产至今。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由于前期也有相关举报,根据现场检查及监测显示,该公司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经监测均达标。以上三家公司虽然近几年不断投入加大废气处理能力,但由于未能完全实现负压生产,废气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在气压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尤为明显。基本属实1.针对海门市再生橡胶生产的行业性问题,海门市委、市政府形成了《海门市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方案》(海政办发〔2018〕64号),对全市所有再生橡胶企业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就地转型转产一批、进区入园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彻底解决海门市再生橡胶企业的环境问题。
2.海门市要求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加强过渡时期的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严格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如发现超标,立即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查明原因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金誉橡塑(海门)有限公司、南通展麒橡胶有限公司在联合验收结论出台前不得恢复生产,若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求属地区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关停,并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等工作。
3.各属地区镇政府将加大对过渡时期再生橡胶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并做好过渡时期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开发区大气,其他污染经查,南通军山花园项目环评于2008年经南通市环保局批准(通环表复〔2008〕0006号),针对小区周边企业废气扰民问题,已将部分企业实施搬迁,违规项目责令停产。目前,小区周边主要有中格复合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南通正大饲料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相关整改情况如下:1.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400吨/日棕榈油物理精炼项目等四个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目前已停运,正在开展验收工作;企业正在实施废气提标改造工程。现场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军山花园小区、金水湾小区空气质量开展环境监测,无组织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但有时仍能闻到豆粕气味。2.中格复合材料(南通)有限公司有异味产生的玻璃格栅模塑、拉挤生产项目已停产,设备已拆除,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3.南通正大饲料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的虾蟹饲料项目已全面停产,相关原料、产品已全部清理出厂区,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部分属实1.开发区环保局对嘉吉公司相关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督查其加快废气深度提标改造工程的实施进度,限期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2.开发区环保局要求中格公司规范开展半成品装配作业,所有半成品装配作业须在室内进行,待异地新厂正式投运后将半成品装配工段整体搬离通富路厂区。
经查,该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吹塑机和注塑机融化塑料粒子时有气味产生,自查评估报告中没有要求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和处理,现场检查时,车间外及厂界下风向未闻到明显异味,在厂界下风向采样监测,非甲烷总烃远低于相关标准。该公司配有两台空压机和一台循环水泵,运行时有噪声产生,未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上述设备靠近公司北围墙,北围墙外不足10米处为居民住宅楼,噪声敏感点昼间厂界噪声经监测符合相关标准,虽然结果达标,仍对厂区北侧住宅楼居民有一定的影响。此外,检查还发现,该公司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建设危险废物仓库、未建设规范化雨污排口。
该饭店位于南通天龙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登记,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下水道,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未配套建设隔油池,废水经采样监测超标。此外,该餐厅经营用房是由天龙公司厂房改建的,不符合土地规划部门要求。
检查中发现,该洗车场也位于南通天龙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2017年6月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登记,其用房属违章搭建。基本属实1.如东县环保局对南通天龙塑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未按规范进行管理、未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和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限期一个月内对空压机和水泵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限期一个月内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仓库,并实施雨污分流,建设规范化雨、污排口;限期二个月内对车间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编制好应急预案并报环保备案。
2.如东县环保局对如东江海庭院餐厅未设置规范化油烟排口和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环保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如东县城管、国土部门对该餐厅的违规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王友斌服装水洗加工作坊,服装水洗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不在生产,该加工作坊废水主要为服装水洗废水,排入生产厂房北侧沉淀池内,现场检查时未排水;该加工作坊距南侧胜利河30米左右,河水水质感观正常。
按如皋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进行整治,生产设备已部分拆除,废水沉淀池已用土填平,将于7月31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并清离现场。
南通启东市寅阳镇寅南村19组的一家养猪场(老板名为杨印兵),共养有约200头猪,将猪粪直接倾倒在养猪场旁东西走向河道内。
启东市畜禽养殖经查,杨印兵猪场目前存栏母猪20头,小猪40头,壮猪150头左右,该养猪场产生的猪粪经化粪池处理后,干粪送农田综合利用,上清液排入西侧泯沟。现场发现西侧泯沟环境较差,水色较深,有泡沫漂浮。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因养猪年代久远,化粪池效果不太好,导致部分猪粪直排西侧泯沟。属实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杨印兵立即停止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养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清理整治西侧泯沟。
3.市环保局、市农委、寅阳镇政府督促杨印兵养猪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4.启东市政府要求寅阳镇党委政府做好与信访群众的解说与沟通工作,并通报该信访处理结果。
海门市大气,水经查,海门市金易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焊接材料、金属粉末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该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气为各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配套建设了三套颗粒物脉冲滤袋处理设施。该公司前期已被举报,前期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监测均达标。7月7日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高速机车间筛粉工段正在组织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全部运行。此外,经核查,该公司南侧厂房分别为该公司的混粉包装车间、双辊皮带车间及破碎机车间,未发现出租给另一家公司的情况。部分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部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悦来镇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督促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对周边群众组织开展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海门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九圩港村的石材市场,粉尘、噪声、污水污染严重,大理石废料埋在附近的小河边,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的小河。
通州区水,大气,土壤,噪音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南通市汇晟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主要是将市场门面以租赁方式租给商户从事石材加工、销售。关于环保相关手续方面,前期通州区环保局已实施行政处罚,企业已整改。该公司现有从事石材切割、磨边的经营户34家,核查情况如下:1.废水方面。切割废水和水幕除尘定期排水均排入各自的沉淀池后回用,各加工车间外雨水管道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的迹象,也未发现设置排污口,生产区域内局部为有水生产区,用水区域设置了水循环收集使用系统。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排查发现,一部分生活污水排入各经营户自家化粪池,另一部分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市场自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现场目测九圩港横河河水浑浊,经监测属劣Ⅴ类,主要原因为早期的市场生活污水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所致。2.废气方面。石材打磨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粉尘收集处理装置均处于运行状态,现场对正在加工的部分商户有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抽测,并对汇晟公司整个市场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监测,均符合相应标准。3.噪声方面。石材加工时有噪声产生,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夜间生产加工行为,经监测,厂界噪声值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67户居民,另有防护距离外但距离较近的居民17户,厂界噪声对附近居民确有影响。目前,平潮镇政府正在对上述84户居民实施拆迁,目前已拆65户,另19户认为拆迁补偿价格低以及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未签订拆迁合同。4.固废方面:大理石边角料、石粉及废胶桶均暂存在二期空置厂房内,并分别与南通弘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处置协议,有处置台账。沿九圩港横河北岸坡发现有大理石边角料填埋,经走访周边群众得知拆迁前九圩港村村委会和沿河住户对河道北侧岸坡进行过固岸作业。部分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责成南通市汇晟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
2.通州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九圩港横河北侧填埋的大理石边料,7月10日前清理到位。
如东县其他污染拟建的河口镇畜禽粪污处置中心项目由河口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在如东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手续。关于该项目沼液还田区域,要求在手续完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环评表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并按照级差规定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提级确定为100米。部分属实1.企业需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手续,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2.河口镇以及相关部门将加快做好周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取得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群众工作不到位不开工建设。
3.南通市政府责令如东县政府进一步明晰审批权限,组织专家对环评文件进一步技术审查;向河口镇蓄禽粪便处置中心拟建地周边群众群众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待稳评等相关手续完善后方可施工。
南通如皋市如皋经济开发区的延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排口直排东风河。
经查,延康汽车零部件如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的表面处理。现场检查,打开井盖逐个排查,该公司雨水管网内无水流动。该公司共有两个化粪池,生活污水先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内污水管网排入金轮路园区污水管网。7月6日检查当日雨势较大,雨水管网内水位较高,在该公司北大门入口第三个雨水井取水样分析,监测结果重金属均低于相关标准。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镇的南通松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织布车间没有采取降噪措施,噪声扰民。
开发区噪音经查,南通松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布料织造,无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主要设备有24台喷气织机、1台空压机及1台储气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布织造项目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噪声明显,主要噪声源为喷气织机及空压机,喷气织机车间已密闭,空压机未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该公司厂界噪声经监测超标。属实1.开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布料织造项目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小海街道督促企业全面停产整改,对织布车间及空压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南通如皋市袁桥镇,存在以下问题:1、原袁桥建筑站、原农具厂内各有一家烤漆厂,排放刺鼻气味扰民。2、原农具厂内一家织布厂,污水直排。3、无锡和上海各有一家印染厂租赁恒昌印染厂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废气污染周边环境,污水排入恒昌印染厂污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恒昌印染厂污水处理能力为400吨/天,实际处理污水4000吨/天,远超设计能力。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如皋市卓典展示展览公司,从事展板喷涂项目的生产,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现场检查,该公司车间北侧设置有两个喷涂室,并排安装3台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喷涂作业时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生产车间内气味较大。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如皋市野林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质展柜制造,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车间配有切割机,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该作坊无涂装工艺,仅在展柜表面贴装饰纸。现场检查,工人正在对展柜表面进行处理,切割机不在运行,车间内有部分原料和成品,现场未发现油漆或喷涂痕迹。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如皋创鸿纺织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纺织品、纺织原料销售,实际业务为丙纶线的织造,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内80台喷水织机正在运行,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车间内排水沟流入厂区北侧北焦港河边的沉淀池内。喷水织机齿轮上的润滑油在机器运转时产生飞溅进入车间排水沟并最终排入厂区沉淀池。该公司沉淀池约96立方米,水池内蓄水水位较高,水面浮油,沉淀池四周有大量废水渗漏并直接排入北焦港河,沉淀池渗漏处废水经监测超标。
4.如皋市恒昌印染有限公司将部分厂房和生产设备分别租给上海丰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和吴江市齐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经查,如皋市恒昌印染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800万米漂白染色布生产加工项目配套建设有日处理能力1200吨废水处理设施一座,目前实际水量700吨/日,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北焦港河,设施出水排口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上海丰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租用恒昌公司厂房设备主要从事衬布等纺织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时正在生产,高温定型设备正在运行,高温定型机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该公司无漂染工艺,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放。吴江市齐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租用恒昌公司的厂房及设备从事生产经营,同时恒昌公司提供2台氧漂机及6台卷染机的产能给该公司,检查时不在生产,氧漂机不在运行,车间地面有部分积水,该公司氧漂废水经管道排入恒昌印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厂区环境脏乱差。部分属实1.如皋市政府按如皋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对如皋市卓典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如皋市野林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整治。
2.如皋市环保局对如皋市创鸿纺织有限公司织造项目未经环评审批进行建设、织造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
3.如皋市环保局责令如皋市恒昌印染有限公司出租上海丰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高温定型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到位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对出租给吴江市齐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生产厂区环境开展整治。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文著村林梓汽车站向西1公里处的南通弘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噪声污染扰民。
经查,南通弘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块砼多孔砖新建项目2007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对照环评及批复,本项目产能增加约20%,建设地点、性质、工艺、原料及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同意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成型机、输送带等设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验收要求采取加设吸声罩、隔音墙、厂房屏蔽、减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经监测,公司西厂界噪声超标,厂西北角最近居民宅前、厂西南角最近居民宅后所测昼间环境噪声均达标。此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排气筒未设置标志牌。
2018年7月9日,如皋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噪音超标等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皋环令字〔2018〕60号),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南通市港闸区九圩港的港务公司内有一非法危废处置点,无任何手续,非法处置冶炼厂铜渣和船厂除锈喷砂,污染长江。
港闸区土壤,其他污染经查,举报反映的项目为中远克莱芬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铜矿砂加工生产,相关环保审批与验收手续齐全。而实际经营主体为江阴市惠新德金属矿砂物资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三个月,未发现非法处置冶炼厂铜渣和船厂除锈喷砂现象。现场发现,该单位未对堆场铜矿砂堆进行有效覆盖,有扬散现象,且使用煤炭为燃料,而且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存在异地经营。部分属实1.港闸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阴市惠新德金属矿砂物资有限公司贮存铜矿砂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海门市大气经查,海门大千日电有限公司发电项目,生产过程无刺鼻性气味产生,但在氨水储罐补充氨水的过程中会有因氨水挥发造成刺鼻性气味产生。查阅该公司近一个月的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废气超标情况。经对该公司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氨)进行监测,结果达标。部分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氨水储罐补充氨水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无组织排放;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尽快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环保验收工作。
2.海门市政府要求属地政府三厂工业园区按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海门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干粪堆场内仅堆放少量猪粪。大部分猪露天粪堆放在农田里,没有分散用于施肥,恶臭气味扰民严重。
、当地政府不作为,建设养猪场时未考虑紧邻居民住宅的情况,质疑无环评审批手续。
启东市畜禽养殖1.举报反映的“干粪堆场内仅堆放少量猪粪。大部分猪露天粪堆放在农田里,没有分散用于施肥,恶臭气味扰民严重。”
2.举报人映的“当地政府不作为,建设养猪场时未考虑紧邻居民住宅的情况,质疑无环评审批手续。”
该养猪场猪棚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现存栏生猪132头,属非规模养殖,国家未有规定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猪棚距西北侧最近居民约30多米。部分属实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该养猪场及时清理猪棚和干粪堆场内的猪粪,干粪堆场做好密封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还田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3.南阳镇政府尽快协调解决该矛盾,并尽快拿出整治清理方案,确保问题处理到位。做好与信访群众的解说与沟通工作,并通报该信访处理结果。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祥峰金属管件有限公司,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以做小加工、砂浆活动为主,经营者前期对部分旧工具箱进行油漆翻新,导致异味较大,被周边住户举报。该金属加工厂紧靠埭伍桥社区安置过渡房,从事生产经营时,对过渡房租户存在轻微噪声的影响。
崇川区环保局、观音山街道要求该租赁户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限期一个月内搬离,该金属加工厂已停止生产。
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粤江路36号的江苏泰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臭味扰民,晚上废水通过管道偷排旁边的河中。
如皋市水,大气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羧甲基纤维素、氨基酸系列表面活性剂在生产,废水及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转。对该公司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核查,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量与环评规定年排放量相符,该公司雨水公众井有视频监控,园区日常巡查也未发现异常。经对泰利达西侧约150米外的四号港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水质正常。该公司生产原材料及产品都无恶臭因子,日常巡查未发现该企业有恶臭排放。此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危险废物网上未申报、生产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等问题。部分属实1.如皋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未申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启东市大气该公司前期多次被举报,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启东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对该公司粉煤灰堆场未采取遮盖、含油废白土危废暂存场所地面未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超标排放烟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公司自6月14日晚上起停产至今,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公司已于2018年6月14日对粉煤灰原料堆场采取遮盖防扬尘措施,于16日上午开始对危废暂存场所地面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施工,于24日晚前完成。从目前现状和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长期燃烧煤炭的情况。部分属实1.启东市环保局前期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该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手续,启东市环保局要求其尽快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手续,在未完成之前不得非法接收处置含油废白土。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印染工业园内的南通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批建不符,大量处理印染污水,而少量处理生活污水,与环评不符;2、违规纳污,园区内接管企业超过接管标准向污水厂排污水;3、超量排放,污水厂污水处理总量已超过环评中允许的2万吨/日的量;4、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废气扰民;5、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未合法处置,到处填埋;6、长期超标排放;7、新建了印染污泥焚烧车间,废气污染严重,飞灰未规范处置,混在废渣中填埋。
通州区水,大气,土壤,其他污染1.现先锋街道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3000吨,环评审批中要求污水处理厂接纳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量至少应达到处理规模(2万吨/日)的15%,调取台帐资料,2018年1-6月份生活污水平均占总进水量14.065%。
2.调取台账资料,印染企业2018年1-6月份进水浓度大部分COD处于200mg/L以下,个别企业略有超标。区环保局2016、2017、2018年对南通云利色织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废水超标排污多次实施处罚,其中1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3.调取历史数据,公司2017年排水总量为5497333.62吨,平均日排水量为15270吨,2018年1-6月排水量2471218.8吨,其中4月27日、5月19、26日排水量超2万吨。
5.2008版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未将染料、涂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列入名单,南通地区印染污泥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在未建设污泥处置中心前,欣源水处理公司污泥与印染企业污泥都送周边砖瓦厂综合利用,2015年后污泥全部由欣源污泥处置公司处理。
6.调取COD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和通州区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数据,未发现有废水超标数据。检查时欣源水处理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收集池和污泥浓缩池加盖正在整改。COD在线mg/L,氨氮在线 mg/L,当日排水量14860吨。
7.南通欣源污泥处置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欣源水处理公司内,两家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主要处置污水处理厂和周边企业印染污泥,污泥处置项目于2015年4月13日经通州区环保局审批,其中一期处置能力250吨/天,2017年8月投入试运行,由于试运行过程中设备经常出现故障,尚未验收。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烟气和固废,烟气经旋风、静电、布袋、脱硫处理,固废有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环评中要求灰渣可以综合利用,飞灰送填埋场分区填埋。2018年3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印染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灰渣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尚未出来。检查时欣源污泥处置公司污泥处置中心在生产,烟气在线 mg/m3。由于下雨,现场未能对排放烟气进行监测,近期适时安排监测。因污泥处置产生的灰渣量较大,目前固废鉴定结果未出来尚未能有效综合处置,装袋暂存于厂区内,由于仓库贮存有限,大部分临时堆放在固化的场地上,上面用防雨布遮盖;飞灰堆放于仓库内,暂未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8.通州区环境监测站在7月2日对园区生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分别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生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COD、氨氮、Ph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要求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必须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2万吨/天污水处理量,生活污水不得少于总量15%,加强对生产企业进水浓度和水量的管控,加快收集池、污泥浓缩池等污水设施的密封加盖速度,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通州区环保局要求南通欣源污泥处置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印染污泥和灰渣鉴定事项,尽快拿出鉴定报告,积极寻找灰渣处置途径,确保规范有效处置,在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同时过渡期内的灰渣、和灰飞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规范贮存,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3.通州区政府要求环保局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印染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监测频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排污企业除加大处罚力度外列入政府关闭名单。
4.通州区政府要求先锋街道2018年9月底前制定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计划,2019年6月底前拆迁到位;按照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南通市如东市的如东天楹公司,篡改烟气排放数据,修改炉温、一氧化碳等数据,修改后上传;垃圾渗滤液违法排放;非法接收处理工业垃圾和医疗垃圾;灰渣露天堆放无覆盖,飞灰运输和填埋不合格,恶臭扰民。
、南通市启东市的启东天楹公司,擅改烟气排放数据,修改后上传;垃圾渗滤液偷排下水道;飞灰违规运输,沿路扬尘污染;飞灰堆放不覆盖,大量炉渣随意堆放海边;飞灰和炉渣去向不明;恶臭扰民。
、南通市如东天楹公司擅改烟气排放数据,修改后上传,飞灰等离子熔融是虚假数据。
现场查看该公司CEMS系统的运行维护、采样比对及数据传输等方面的情况,并在DCS系统中随机查看炉膛温度曲线及CO浓度曲线,与CEMS系统上的曲线吻合,未发现修改在线监控数据上传的造假行为。该公司垃圾渗滤液、化水浓水、冲洗用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安园区污水处理厂,查看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水平衡分析报告,用水、排水量基本处于平衡状态。该公司入厂垃圾均由各地环境卫生部门收集,未发现该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垃圾处置合同及私自接收工业垃圾进行焚烧的行为。依据南通市环境保护局通环固函﹝2016﹞40号文件,该单位2017年1月份至2018年6月份共接收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经高温蒸煮后的医疗废物残渣4042.89吨,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入炉废物要求。该项目产生的炉渣收集在炉渣车间的渣坑内,后送至南通翔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产生的飞灰收集至飞灰罐中,与水泥、螯合剂混合后制砖,飞灰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管道,飞灰罐及制砖机配建有布袋除尘装置,制成的灰砖存放在密闭的飞灰库中,由城管部门指派南通亿安汽运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危废运输资质)运输至如东县无害化处置中心进行填埋;现场检查未发现炉渣和飞灰露天堆放的现象,在飞灰罐周围地面上有少量清理飞灰罐时散落的飞灰;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灰砖进行监测,2017年至今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现场在污水取样井中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在该企业下风向对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采样监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东县无害化处置中心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国家标准设计、建设,进出口采用全程监控,实行全场封闭式管理,该单位暂未使用等离子熔融技术处置飞灰。
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不在排水,现场按规范在废水、雨水排放池采取水样一份。公司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有擅改数据的情况。该公司配建有飞灰固化车间,对收集的飞灰采用螯合剂进行螯合固化,然后用吨袋进行包装养护,委托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南通亿安汽运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选取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具有密闭和防扬散洒落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理联单转移手续。对焚烧后的炉渣公司与启东真诚环保公司签订了炉渣处置合同,将所有产生的炉渣交由启东真诚环保公司进行清洗分拣后综合利用。清洗后的炉渣作为铺路、制砖等建筑材料使用,现场未发现有炉渣随意堆放的问题。2017、2018年度公司分别委托华测检测公司、安徽壹博检测公司按规定对废水、废气进行全面例行检测,检测数据全部合格。整个厂区内和下风向未闻到明显的恶臭异味,但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公司恶臭气体对周边存在一定的扰民影响。
检查时该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2、3号炉正在运行,日处理垃圾量750-800吨。经查,该公司CEMS系统一期于2012年安装,二期于2014年安装,当月与环保部门联网,CEMS系统由该单位自行运维,数据传输至当地环保部门,由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对该公司DCS系统进行检查,随机查看了1#炉从2017年10月11日与11月11日的炉膛温度曲线,炉膛平均温度能稳定维持在850℃以上。通过对CEMS(CO、SO2)的标样比对,比对值正常。核对2018年5月10日的中控室与CEMS系统CO的数据,全天数据曲线吻合,未发现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有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行为。部分属实一、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如东县环保局要求该单位加强对清理飞灰罐工段的管理,并在飞灰罐外部增加外罩等密闭措施,防止飞灰的扬散。
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并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信息公开。根据监测分析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启东市环保局、城管局、滨江精细化工园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1.海安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规范,做好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在线监控数据准确、线.高新区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督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污染,水经查,南通江山有道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40吨,目前日排水量为4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兴石河排口排放,该排口经环保审批,但排污口设置未取得水行政机关的许可,排口废水经监测符合相关标准。用雷达探管仪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和厂区沿洋兴公路东侧沿线探查,未发现可疑偷排暗管。此外,检查还发现,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超过环评审批范围,未重新报批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锅炉);未经许可开设单位食堂;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部分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无环保和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市质监局对该公司使用的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锅炉)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通州区水利局对该公司未经水行政机关许可在兴石河花市街村19组段河道东侧擅自设置排污口的违法行为拟立案查处。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韩家坝村13组一家生产沙发的企业(位于原华强编织厂),无环评手续,存在污染大气、水、土壤的问题;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通路陈坝桥南250路西(原华强编织厂对面)的塑料造粒厂未按政府要求搬离;南通华超锅炉辅机有限公司(陈酒路288号)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距离居民住宅10米左右),噪音扰民;露天喷漆废气污染。
大气,水,土壤,其他污染1.兴仁镇韩家坝村13组一家生产沙发的企业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南通聿正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沙发加工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检查时不在生产,无喷漆工艺,推台锯配套布袋除尘,车间内有一定粉尘,检查未发现有废水产生的工艺和排口。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许小慧废塑料粉碎造粒点,2018年2月份兴仁镇对区域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整治,该造粒点被实施取缔。现场检查,该造粒点已停产,产品已清理,设备已拆除,场地有部分原料堆放,场地未清理干净。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锅炉配件生产、加工,年产4500吨锅炉配件项目于2011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未验收。环评中要求表面喷涂外协加工,企业2017年未经许可擅自增加喷漆和喷砂工艺,增加项目未重新报批环保审批手续。检查时下料、装配车间在生产,噪声较大;喷漆喷砂不在生产,无喷涂工艺废气和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有露天刷漆痕迹,废油漆桶堆放不规范。企业南侧约十米处有居民。
基本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聿正木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未经验收进行立案查处。2.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华超锅炉辅机有限公司(南通华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验收进行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8月底前拆除喷漆喷砂生产设备、规范清理废油漆桶。
3.通州区政府要求兴仁镇十天内完成许小慧塑料造粒加工点生产设备和原料的清理工作,确保两断三清。
4.通州区政府要求兴仁镇按照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南通聿正木业有限公司和南通华超锅炉辅机有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经查,该企业前期被多次举报,目前正在落实整改措施,未经审批的抛丸机已停用拆除;喷漆抛丸工段已停止生产,委托外加工;未经批准的立体停车库项目、北侧生产车间、龙门吊项目已停止生产,正在落实整改措施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已按照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将焊接作业区迁移至距居民区70米以外区域,测算距离是根据环评导则要求测算的,满足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排查,白甸镇境没有新开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外运处理,不外排;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变电设施属于10KV等级交流输变电设施,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豁免范围,从电磁环境管理角度该项目可免于管理。附近东塘河、东西河水质正常,未发现河水黑臭现象,未发现有切削液废渣堆放河岸边情况。
该公司部分环境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按照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继续对其他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确保2018年9月10日前通过验收。
畜禽养殖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储有余蛋鸡养殖户,处非禁养区,蛋鸡存栏量5000羽,为非规模化养殖场。检查发现该养殖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平时积存于鸡舍内鸡笼下的承粪池内,定期用泵抽出,输送至周边村民农田肥田;鸡舍内平时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给鸡舍降温,检查时鸡舍两侧的窗户均打开,排风扇正在使用,用于给鸡舍降温,在鸡舍北侧未闻到明显恶臭气味,但在鸡舍南侧排风扇下风向能闻到明显的恶臭气味。该养殖场距北侧住宅区约35米,南侧为农田,农田南侧住宅区距离约200米。如在特定的气象条件下,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味对周边村民有一定的影响。现场对养殖场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待出。基本属实1.海安市环保局、农委已对储有余蛋鸡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2.海安市环保局将根据废气检测结果,依法对该养鸡场进行处理。
3.大公镇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养鸡场的巡查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协调好该养鸡场与周围居住户的关系,维护好社会稳定。
其他污染,土壤根据调查和摸排情况,约在2002年和2009年间,建设碾砣港大桥和如皋长江大桥时,施工方将部分混凝土预制构件废料留在取土的坑塘中,目前长江镇已根据摸排情况进行打捞。属实1.如皋市政府责令长江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尽快从水塘打捞出混凝土块并按规定处置。2.截止7月2日晚6点,共运出预制场地破碎残留物大小67块,全部运往海螺水泥厂旁做停车场。7月3日,再次对水塘进行全面探摸,除发现水下1.5米深处有预制场地的破碎残留物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固废。7月3日下午,相关人员商定继续清理方案,由“神龙”公司更换机械设备、做进一步的打捞,将已发现的“碾砣港大桥预制场地的破碎残留物”继续打捞清理。目前已到扫尾阶段。
畜禽养殖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现共有生猪养殖户27家,山羊养殖户6家,除通州区五甲镇景祥养殖场和通州区五甲镇腾飞山羊养殖场2家规模较大外,其余31家主要为村民利用自家房前屋后进行养殖。经现场核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养殖场(户)场区内养殖异味较大;2.部分养殖户畜污处置不到位,存在露天堆放养殖废弃物的现象;3.拟停止生猪养殖的2家养殖场还未彻底关停,还有5家生猪养殖场正在实施整治中,未整治到位。部分属实1.东社镇政府于7月13日前关停尚未开始治理的两家养殖户。2.东社镇政府要求5家整治中的养殖户于7月13日前按标准完成治理任务。
3.东社镇政府对已通过区级验收的21家养殖场(户)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东社镇政府对10天内不能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仍存在养殖废弃物直排现象的养殖场(户)坚决予以关停。
水,其他污染经查,南通润泽工业油料有限公司年分装润滑油1400吨项目2014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该项目已按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要求经原海安县环保局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暂时)登记备案,同意该项目暂时纳入日常监管。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检查时项目不在生产,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河。现场在雨水排口周边及上下游对河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部分属实1.海安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的生活污水一起送至白甸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废气优化治理。2.白甸镇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督查力度,督促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正在按照环保审批要求落实初期雨水收集池和隔油池,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土壤根据举报反映的坐标,确定了七个点位具体位置,查阅谷歌地图2009年到现在上述地段的各时期的卫星图片并对相关公司人员进行了问询,情况如下:1.点位1位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内物流通道南北水泥路东侧,现场是一片未硬质的土地,上面长有荒草,土壤表层目测无明显的污染痕迹,该公司前身为南通瑞晨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底南通瑞晨化工有限公司在该地块曾堆放过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水解工段产生的柠檬酸渣,清理后对此地块进行了平整。2.点位2位于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南侧,现场为一片闲置地块,周边长有荒草,北侧有一个低洼水塘,水塘的积水颜色目测无异常,在2010年该公司发生过将草甘膦项目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此地块的行为,环保部门对此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受污染地块也进行了修复处理。3.点位3位于南通汇顺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北侧,此点位西侧为硬质地面,堆放有废旧设备,此点位的东侧为裸露地面,长有杂草,因企业经营权多次变更,现有管理人员和工人对此点位的情况不清楚。4.点位4位于南通光荣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外西侧空地,低洼处有积水,目测微红。5.点位5位于原南通远东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关闭)生产车间东侧的空土地上,周边表层土壤目测有褐色斑点。2014年4月,该公司将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生产废水排放至此点位,如东县环保局对此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移送公安,公安部门依法追究了该公司生产副总及2名工人的刑事责任。6.点位6位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南侧未启用的地块,现场长满了杂草,目测无异常。该地块原来为原南通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备用地,因公司倒闭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该地块西边原来建有一个废水收集池,里面存有三氯吡啶醇钠废水,九九久收购后将此废水抽至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处理,并将此池回土填平。7.点位7位于精华制药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车间北侧的管架下,现场土壤表层没有明显的污染痕迹。因如东县处于梅雨期,近日由于连续下雨,未能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对7个点位实施开挖。部分属实1.如东县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园区管委会牵头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召集了部分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群众代表、区纪委、驻镇记者等人员会议,向他们通报了交办件的具体内容和七个点位的基本情况,对七个点位进行了实地察看,并邀请他们全程监督7个点位开挖。2.环保、公安联合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下一步根据开挖情况继续加大调查力度,追根溯源,厘清事实,并对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涉嫌环境刑事犯罪行为立案调查,从严从快打击。
大气,水1.南通柳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水及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主要为密炼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光氧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丁基再生胶生产项目未生产,该企业正常一般实行两班制,正常生产时白天及夜间均生产,该厂区对外无排水口,密炼车间全密闭,企业2018年4月17日有组织废气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
该公司西厂区主要从事丁基内胎迁建项目生产,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为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加水膜除尘处理;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水一起排入厂区西北侧观光鱼塘内,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不在生产,未发现该厂区废水偷排现象。东厂区主要从事丁基再生胶项目生产及丁基大胎项目生产。丁基再生胶生产项目废气主要为密炼、开炼及精炼废气,密炼车间全封闭,密炼、开炼及精炼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冷却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丁基再生胶生产项目未生产,据介绍该单位正常生产为两班制,白天夜间均生产;该单位主要废气产生工段密炼车间全密闭,所有生产车间全部采用挂帘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项目厂区有废水外排口。丁基橡胶内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碱喷淋洗涤塔+光氧气催化处理,挤出成型工段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丁基内胎生产项目接头工段在生产,其余工段未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厂界无明显异味。该公司西厂区丁基内胎生产项目环评审批中未对工艺废气收集处理提出要求;东厂区丁基橡胶内胎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已被处罚责令停产,现场检查未履行处罚决定,仍在生产。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捏炼热胶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开炼热胶废气、精炼热胶废气经吸风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喷淋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据了解,已停产一个多月,车间内生产设备近期无使用痕迹,厂区北侧原料堆场未设置防雨淋设施。
部分属实1.如皋市政府责成如皋市发改委牵头对丁基再生胶行业企业开展综合整治。2.如皋市环保局依法对南通凤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东厂区丁基橡胶内胎项目仍在生产的行为协调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责成搬经镇政府依据如皋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行政执法停限电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该项目采取停限电措施。
3.如皋市环保局责令南通凤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对西侧厂区丁基内胎生产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处理开展论证并整改到位。
4.如皋市政府责成搬经镇政府加快镇区污水管网建设,管网建成后南通凤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废水必须迅速接管。
5.如皋市环保局责令南通柳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必须保持厂区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杂物,有序堆放生产原料及产品。
经查,南通通机股份有限公司已部分搬迁至新厂区,老厂区内部分留用,部分租赁给南通佳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部分为江苏政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借用。按厂区平面图所示,精机车间及部分装配车间南通通机股份有限公司留用,金工车间、大件车间、冷作车间为租赁给南通佳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用,调试车间、部分装配车间为江苏政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借用。所涉租赁及借出车间未发现工艺、设施等与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时有重大变更。废气主要为焊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了低噪声、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企业夜间不运行。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废气、噪声均达标。现场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区域噪音和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待出。此外,举报中提及的南通通用机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至今均处于歇业状态,无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在该地块无厂房、无设备,正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中。
港闸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迪天安康检测南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厂界噪音及废气排放浓度进行检测,将根据正式检测报告按规定进行依法处置。
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永达路和国强路红绿灯路口南300米路东的南通择鑫铸造有限公司和南通市汇鑫铸造有限公司噪声、废气扰民。
大气,噪音1.南通市汇鑫铸造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年产黑色金属铸件3000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建有中频炉、冲天炉各1台,检查时均不在使用,树脂砂车间正在脱模。据了解,冲天炉已于2018年初停止使用。造型制模及树脂砂再生工段有粉尘产生,配有除尘设备。经调查,该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
经查,该公司租用南通市汇鑫铸造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建有2台中频炉,据了解,铸铜车间已经停产数天,精工车间仍在生产,利用车床和铣床对铜铸件进行粗加工,检查时不在生产。经调查,该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
港闸区环境保护局对南通市汇鑫铸造有限公司黑色金属铸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主体项目即投入使用的行为和南通泽鑫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金属铸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主体项目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南通如皋市下原镇惠原路(510乡道)西原桥南侧100米的一家皮革处理加工厂,排放刺鼻酸臭味,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斜桥河,产生的废弃物倾倒在斜桥河中或岸边空地。
大气,水,土壤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如皋市惠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接管送下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018二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标准,现场检查企业周边及东侧斜桥河,未发现偷排暗管,也未发现固体废物乱抛乱堆现象。该公司磨革和剖层过程有粉尘产生,配备了布袋除尘设备,但处理效果欠佳,生产设施和地面有粉尘沉积,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厂区露天晒皮,没有发现举报反映的“刺鼻酸臭味”,对该单位厂界硫化氢、氨气、恶臭浓度进行监测,均达标。此外,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废边角料露天堆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未及时转移处置。部分属实1.如皋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磨革、剖层、摔软工序停产,对上述工序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更新,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责令其规范转移处置污泥;责令其规范设置固废堆场,按要求妥善处置废边角料,完善台账资料。2.该公司磨革、剖层工段已停产,已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对磨革、剖层工段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更新,预计7月30日前完工;露天堆放的废边角料已收存至仓库内。